为回应群众的急难愁盼,解决法院普遍存在执行案款积压的顽瘴痼疾,福建省石狮法院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执行案款发放工作中的“堵点”、“难点”、“痛点”,于6月16日成立全省首个执行案款管理中心,实现流程再造、内外兼修、全面监督,破解执行案款积压难题。
打通堵点,案款发放机制全流程再造
该院出台《石狮市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操作规程》,对案款缴纳、开票入账、方案制作、文书送达等流程进行优化,科学配置案款中心人员结构,设立七个岗位,配备十名人员,根据案件性质确定案款发放人员,做到繁简分流、专人专岗,提高案款发放效率。推行案款不见面发放制度,立案时由申请人确认收款账户,确定可分得案款金额后,案款发放人员直接将案款发放到申请人的账户,避免申请人“多跑路”。实现执行案款“码上”缴纳,线上发放,便民服务落实处。加强审执衔接,针对刑事被害人难以联系问题,要求财产刑案件移送执行前审查被害人身份信息是否详实、联系方式是否准确,便于后续案款发放。同时,针对无法联系的当事人,通过报纸、公众号刊登公告、失联平台查询等,穷尽措施通知当事人并发放案款。
攻克难点,分配方案质量全方位提升
定期组织执行案款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案款分配实务理论,对典型案件进行梳理研究,作为管理中心案款分配的范例。针对疑难问题,通过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必要时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确保案款分配同一原则同一尺度,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创新设立拍卖案款预分配制度,拍卖标的成交后即交由案款发放人员梳理参与本次分配案件数量及诉执费收取、参与分配标的、优先债权、分配顺位等情况,制作预分配方案告知相关当事人,除权工作与分配工作并行不悖,实现标的一移交、案款即发放。自主建立参与分配信息管理系统,将参与分配案件信息、财产保全情况、配偶申请保留份额、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申请预留租金等进行登记,发放人员分配时可通过该系统查询,避免遗漏分配主体。涉及当事人众多的案件,通过债权人会议形式,理清事实与法律关系,听取各方意见,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根据当事人自主意愿,达成各方满意的分配方案,避免案件进入执行案款分配方案异议诉讼,缩短案款发放时间。
直面痛点,案款入账出账全覆盖监督
设立台账登记人员,将每笔执行案款涉及的缴纳时间、分配方案制作时间、方案送达时间等逐一登记,实现案款脉络可视化。对于临近期满未发放的,台账登记人员及时予以提醒处置,同时对期满未发放且未进行暂缓发放审批的案款,由台账记录人员报送分管院领导及局领导督办,减少案款积压情况。案款中心设置三面显示屏,分别滚动显示案款到账开票情况、案款月度季度年度清理情况、各承办人发放进度等,督促各承办人尽快发放案款。同时定期通过公众号晒底数,阳光下分配,接受群众监督。专职廉政监督员、院局领导根据职责,对于大标的案款给付及复杂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审批,对于案款发放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超期发放等进行监督,及时约谈超期未发放且未进行暂缓发放审批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