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课堂
首页» 普法课堂» 羡林大讲堂58期:徐岱谈《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的修订进路

羡林大讲堂58期:徐岱谈《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的修订进路

11月12日,由法学院承办的聊城大学第58期“羡林大讲堂”于政史楼A106举行。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岱受聘为我校兼职教授,并作题为《<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的修订进路》的学术报告,法学院院长杨道波主持报告会,学院部分教师和学生参会。

报告中,徐岱从立法模式、科学立法、《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具体修改建议三个角度进行系统的梳理剖析。徐岱表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单一的立法模式已无法回应中国新时代刑事司法问题,就实质而论,无论是采取统一立法模式还是多元立法模式,以修正案的形式保持统一刑法典的立法模式应为首选,她结合受贿罪、强奸罪等向参会者阐释“刑法之内”与“刑法之外”两个维度,强调科学立法的必要性。同时,徐岱利用大数据分析近三年频发的高空抛物案件,统计案件罪名、数量及宣告刑,结合分清具体责任人、避免连带责任等相关法律规定提出高空抛物不宜独立构罪的建议。此外,徐岱对学生提出有关交通肇事后逃逸的问题作出详细解答,结合法律法规与司法实践经验开拓学生的探究思路。

徐岱对《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的讲解促进师生深入理解人权的司法保障,从个案中的司法公平公正出发着力增强司法公信力,本次报告回应新时代中国的司法问题,内容丰富、视角独特,使参会者深受启发。

徐岱,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美国杜克大学访问学者,香港大学法律学院访问学者。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国际刑法学协会暨中国分会理事;吉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省法学会犯罪预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吉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