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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网评:法治之笔为美丽中国添彩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法治作用不可替代。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生态环保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日益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提质增效,生态文明理念融入环境法治各方面,环保守法的特征更加明显。

  建设美丽中国,法治是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制定了40多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改革方案,从总体目标、基本理念、主要原则、重点任务、制度保障等方面,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全面系统部署安排。与此同时,土壤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施行,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森林法等法律修订完善,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现行的环境保护法于2014年修订,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被称为“史上最严”,强化了政府监督管理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针对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设计了按日计罚且上不封顶的制度;规定对“未批先建”拒不改正等四种行为,可给予治安拘留处罚;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应当与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我国还制定了长江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出台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河长制湖长制等重要制度举措;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开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时纠正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持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执法的公正严格,换来了青山绿水的硕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依法履职,依法监管,依法治理,加大执法和司法力度,严惩重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法律明确的重要制度、措施和规定落实见效,用法律的武器、法治的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我国从2015年开始试点、2018年完成首轮中央环保督察,2019年启动第二轮督察,截至今年6月底,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共受理转办民众生态环境信访举报28.7万件,已完成整改28.5万件。据报道,截至2022年4月底,第一轮督察和“回头看”整改方案中明确的3294项整改任务,总体完成率达到95%。第二轮前三批整改方案明确的1227项整改任务,半数已经完成。

  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随着国土绿化深入推进,从光盘行动到绿色出行,群策群力,汇聚成绿色生活大潮…… 在新时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恢弘画卷上,绿色是最厚重的底色,生态文明是最明显的标识。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保护生态环境作出我们这代人的努力!”各级政府和党员干部已然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治理的新机制,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在遵循自然生态系统内在规律的前提下,把各项工作抓好抓细抓实,久久为功,以法治为笔,谱写生态文明崭新篇章,让祖国大地更加美丽。

  绿色发展按下快进键,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快车道,良好生态环境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体现。一个个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故事、生动范例,向全世界展现着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的美丽中国,为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贡献着中国智慧、中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