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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慈善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召开

814日,聊城大学和省民政厅在济南泉城大酒店联合举办《山东慈善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山东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冯建国,以及来自省人大、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聊城大学、省律协、省内重要慈善组织的近30名相关领导、专家学者参与了本次立法论证会。会议由冯建国主持。

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李兆俊致开幕词。李兆俊简要介绍了聊城大学的基本情况,并对聊城大学公益慈善法治研究平台的发展以及科研团队取得的丰硕科研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谈到,承担《山东省慈善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体现了山东省有关部门对聊城大学的高度认可和鼎力支持,也是对聊城大学慈善法研究团队的重大促进。聊城大学将一如既往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不断推进公益慈善法治研究,为我国和我省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社会治理、民生保障和人民的幸福安康贡献聊大力量。

会上,我校法学院院长杨道波介绍了《山东慈善条例(草案)》起草情况,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二级调研员李茂荣介绍了《山东慈善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其他与会人员就《山东慈善条例(草案)》的修改与完善作了发言。

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王仲泉在总结讲话中谈到,慈善立法是山东地方立法的重点领域,《山东慈善条例(草案)》的制定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其他省份慈善立法工作的调研,充分借鉴其他省份慈善地方立法的成功经验。并强调,要加快立法速度、提高立法效率,确保《山东省慈善条例》早日出台。

本次论证会的召开是聊城大学慈善法研究的一次成果展示,也是一次检验。预示着《山东省慈善条例》进入倒计时,必将进一步推动我校慈善法治研究。